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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河口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充分运用“共同缔造”理念,全力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法庭,紧紧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,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在仙人渡法庭驻地,“乡贤文化”兴盛,法庭借助“乡贤”力量地熟、人熟、事熟等优势,积极开展邻里矛盾纠纷调解,做好群众的“和事佬”“贴心人”。
近日,仙人渡法庭借助乡贤力量成功调解8起劳务合同纠纷,最终原、被告双方在乡贤调解员的见证下,就支付劳务费达成调解协议,并当场履行、握手言和。
老李在村内流转了几百亩农田。2016年6月,老李喊老杨等八人在其流转的农田里干活,口头约定每人每天80元劳务费。但劳动结束后经多次催要,老李拒不支付费用。2023年5月,老杨等人将老李诉至法庭,要求支付所有劳务费两万余元。
就在立案当天,法庭干警赴村中了解情况。
老李愤言:“我又不是土地承包人,为啥让我出劳务费?我没钱!”
实际承包人又言:“劳务费我都已经给老李了!怎么还找我要钱?”
为查明事实真相,尽快化解纠纷、避免矛盾激化,承办法官来到村委会与村干部沟通后,邀请威望高、信誉好的“乡贤调解员”到法庭帮助调解。于是,村里已退休老村支书靳志军、退休村主任江红军愉快地答应了,随后便一起来到法庭。在法官释法明理和两位“老搭档”的多番劝抚下,老李最终与老杨他们达成一致意见,不仅同意支付劳务费,还连说带做、当场履行完毕。
引入“人民法庭+乡贤调解”工作机制,是老河口法院积极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条新路径。通过遴选为人正派、在当地有威望、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“乡贤”担任调解员,对邻里、离婚、赡养、抚养等纠纷开展调解,在搭建沟通桥梁、促成纠纷解决、发挥文化引领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,将乡贤文化融入多元解纷,有助于构建自治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推动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不断创新和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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