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对哪些医疗纠纷不得受理

2023-06-20 13:59:06 来源:法问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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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医疗纠纷

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,在医方(医疗机构)与患方(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)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、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。

解决途径

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,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,属民法的调整范畴。根据“私法自治”的原则,通常情况下,国家不予干预,因此,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,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,从理论上讲,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,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。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,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。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。[

4种医疗纠纷法院不得受理:

(一)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效为一年。超过时效的,不予受理;

(二)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,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;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,应当终止处理;

(三)非法行医,造成患者人身损害,不属于医疗事故,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

(四)重要资料不全、情节不清,对患者死因有争议而又未进行尸体解剖鉴定的,不予受理。

律霸网小编发现,近年来医疗纠纷的数量逐年增加,不仅处理困难加大,而且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。事实上,解决途径也不少,不少人会选择上诉至法院,希望能得到赔偿及道歉。但是,并不是所有的医疗纠纷法院都会受理,因此在上诉之前一定要做好功课,免得费劲功夫之后却尽是一场空。当然,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,律霸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,欢迎您前来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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